最近,英国广播公司(BBC)收集上传了一些颇有历史的政府宣传片,给这个系列片添加的描述是:“政府背书的迷你恐怖短片”。这些片子大多是二十世纪七十和八十年代的;我对它们中的每一部都很有印象,因为它们确实都拍摄得让人怕得不得了。明目张胆地散播恐怖,在三十年前看起来是改变人们行为的一个十分合理的方法,而它确实也奏效的。穿戴着不祥的僧人斗篷的无脸人,他是暗夜与寂寞水塘的幽灵;他总是等待着小孩子掉到水库、水井和池塘中。还有人从高压电缆塔接到一只飞盘随即被烧焦。如果你那时候在英国生活,并且家里有台电视机,那些画面一定会激起一种神经反应(这正是宣传片拍摄者想要看到的),那便是发自心底的恐惧。我们有太多要害怕的了:开阔的水域、陌生人带来的危险、电线塔、蘑菇云,也不要忘记“哐啷”和“咔啦”(这两个流行的拟声词来自于吉米·萨维尔1970年代呼吁使用安全带的宣传影片,片中有假人偶将汽车挡风玻璃撞碎飞出去的情节)。然而,一个宣传片却未被BBC收集在这个系列之中,那却是最骇人的一部。
任何一个1986年在英国看过电视的人,一定都还记得那个关于墓碑的影片。让人不安的音乐伴随着幽灵般的叮当之声,影片的色调是不祥的黑色与灰色。我们见到一座火山喷发,碎石持续地滚落;我们看不见任何身体,却不知从哪里伸来一双手凿着岩石,将“艾滋病”三个字刻在一块黑色厚板上。约翰·哈特为影片解说,用怪诞的男中音腔调向人们警告着那威胁着我们每一个人的险情。每个人都可能沾染上它,不管男人还是女人。“直到现在为止它还只限于小群体之中,可它却在慢慢传播开。”一块墓碑出现在暗夜的雾气中,又在一声巨响中倒下去;片中传来的声音告诫着我们,不要死于无知。而后,一束百合花和一个政府小册子一起被掷到了地上。在YouTube上,有网友上传了这部短片,并配了如下说明:“这是部在八十年代把所有人都吓出屎了的公共宣传片。”有人批评该片过分地制造了恐慌。事实上,制片者原先是打算用一段原子弹的警报作为影片开头的,但时任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觉得那样就实在太过戏剧化了。影片的设计者之一,马尔科姆·加斯金在2017年接受《卫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我们真的按原计划做这个片子的话,我想大概所有人就都立刻去海滩了。”
在我的一生里,艾滋病从来都是个可怕妖怪的形象。直到今天我还在害怕它,正是因为那部影片在我身上遗留了条件反射的作用。但是,别人已不再怕它了。现如今,那墓碑的影片早已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中,人们似乎也淡忘了HIV病毒的威力(病毒的威力主要限于贫弱的国家和高危人群中,比如罪犯、中东地区被尤其污名化了的同性恋者们,以及被她们的性伴侣感染的异性恋女性)。去问问世界上许多国家,也包括我自己国家的年轻人,他们是否还对艾滋病有什么担忧:你得到的答案会是,他们根本不担心这些。病毒学家告诉我,他们的学生们觉得那些讲HIV的课程只是历史课而已。
艾滋病的从业人员称我们正处在一个“平稳时期”。情况似乎比原来有所好转:被感染的儿童数量变少了,死于艾滋病的人数也在减少(在十年前,全球每年有不到200万,现在这一数字被控制在100万以内)。我则认为我们并不是处在平稳期,而是来到了一个分岔路口。HIV病毒仍在置人于死地,只不过杀死的是“他者”。今天在全球范围内,艾滋病在直女之中被认定是一种流行病,可是那些被感染的直女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那些认为HIV已成历史的年轻人,看到3690万人携带HIV病毒这个数字,会觉得那些人都是生活在别处的。“无视”,已成为和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同样厉害的武器,使人们得以与疾病保持距离。
2017年,美国政府将国家艾滋与HIV资源信息网的域名从AIDS.gov改成了HIV.gov,这是为了反映如今在美国死于艾滋病的人数已经较过去减少很多了(美国的非裔男同性恋中却并非如此:如果当前的感染率保持不变的话,该人群中不久后便会达到两个人中就有一个HIV感染者的水平)这一事实。在大多数国家,针对HIV感染者的入境与旅游限制已被放宽,但在有些地方,感染者们仍然麻烦重重:在巴林,任何HIV检测呈阳性的人将被驱逐出境;在伊朗,入境停留三个月以上的人必须接受HIV检测并呈阴性;伊拉克要求每一个停留超过十天的游客做HIV检测,并会驱逐所有检测呈阳性的人员;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其他国家有着类似的规定与限制。
美国在2010年取消了此类入境限制,这时距离高效抗逆转录病毒疗法(HAART)面世已过去了十四年。一方面,据关于HIV的旅游与居住全球数据库显示,携带HIV病毒的人员已能“像所有人一样”入境美国;另一方面,美国的免签证计划甚至不再将HIV认定为可传播的疾病。这一认定多少令人费解,因为认定HIV不可传播仍然是个错误的说法。HIV与人们不负责任的行为(无保护的性行为、吸食毒品)紧密相关,它仍旧是个传染性的疾病。人们从未停止过这类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后想必也会继续做着这些事。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有关HIV的说法在文字上是更为准确的:在它给医生发布的,有关对移民与难民需要做的检测的指导手册中,写到HIV“已经不再是公共卫生重要性较高的可传播疾病了”。
在全世界百分之四十六的已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地区,HIV病毒已经可以被控制到无法被检测出的程度,而HIV呈阳性的人也能和普通人有相似的寿命了。在此情况下,病毒在人们心中再次成为了小众群体中才流行的瘟疫;他们是毒品吸食者、同性恋者,他们是不安全的人,是他者。他们与我们不相干,他们不是正常人。与这类想法一道,和病毒相伴随的耻辱与污名也卷土重来。除了在贫困人口中之外,我们已经很难清晰见到艾滋病的痕迹了。于是我们关起那些“违规者”,狠狠打击他们,只因他们提醒了我们HIV仍然未被消灭。现在,那污名的形式已不再是墙面上满含恶意的涂鸦,而变成了冷酷的(且是不公的)法律制裁。
麻烦始自莱恩·怀特。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以这个青年为名的法案;他因为携带HIV而被学校开除,当年就死于艾滋病。这项旨在为低收入的HIV携带者提供资助的法案,同时要求美国各州表明,它们的法律允许起诉那些将HIV病毒的危险暴露给他人的人,和确实传播了HIV病毒的人。在那个时候,暴露HIV病毒的危险被认为是等同于实际传播了HIV病毒。今天,病毒学家们已了解,HIV病毒事实上是很难被传染的。有许多病毒比HIV病毒要有更强的适应力;HIV病毒传染性很弱,只能在某些体液中传播,而不能在空气中传播,马桶坐便以及接吻也都不会传染。
然而,72个国家都有针对HIV病毒的未告知、暴露以及传播的法律条款,其中61个国家曾使用过这类法条。数百人被关在监狱中不是因为传染了任何人,而仅仅是由于关系破裂和与之伴随的怨怼与矛盾。苏格兰的法律不仅起诉HIV病毒的传播者,也可以起诉暴露HIV病毒危险的人员;英格兰和威尔士则只会起诉因“鲁莽行为”传播了病毒的行为。HIV已被用作一件武器,而举起这武器的却并非携带着病毒的人。
改变一个辅音,我们来看看HPV,人类乳头瘤病毒。这种病毒是几乎所有种类的宫颈癌、肛门癌和直肠癌的病原之一。在英国,每年有三千名女性被诊断出宫颈癌。这是三十五岁以下女性中最高发的癌症,而几乎所有宫颈癌都是由HPV病毒引起的。HPV是一种性传播的病毒,最常见的传播途径是阴道性交、口交与肛交。是不是听起来很耳熟?在英国却从没有人由于传染了HPV病毒给别人而被起诉,即使是在英国一年有将近一千名女性死于宫颈癌的情况下。
这中间的差异可并不是来自于两个病毒的英文缩写所差的那一个字母,它们的不同之处是患病的人群。道格拉斯在1966年写道,想要更了解洁净的法则,你便先要弄清这法则是将哪些人划在了那条界线之外。“健康”,即是洁净。HIV感染者正在污染整个人群,他们是威胁着秩序的那些“不洁物”,或者至少是带有威胁性的不洁物的具象化。为了使我们的家保持清洁,把危险拦阻在外,我们必须得将他们清扫出去。有史以来,人类在面对暂时无法解释的危险与攻击时,从来都是采取这类动作的。现而今,我们已经认识了解了HIV病毒,却还尚未攻陷它。在南非,尽管免费供应药物已有数十年,仍有七百万人带着HIV病毒生活着:一些HIV呈阳性的青少年不愿忍受药物的副作用而停药,这就使得病毒的抗性增强,而这些青少年之后却无力承担更加昂贵的二线与三线抗逆转录病毒治疗。非洲的艾滋病专家们非常担心,会有第二波的艾滋病流行发生。
我们应该害怕的并不是HIV阳性的人,而是病毒本身的威力。病毒虽已被“驯化”,却并未被彻底打败。我们作为打击对象的,常常是我们打击起来更容易的目标;我们针对病毒携带者的严苛裁决,常常体现了我们心中那挥之不去的恐惧,这份恐惧明明早已该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研发出时消退了的。相关法律被用作惩罚那些“违规者”的武器,这些违规者不断提醒我们,HIV/艾滋病并未被彻底打败。在一些文化中,人们使用护身符、巫医和魔法药水对付所谓“病魔”。我曾亲眼见过尼泊尔当地一位“疗愈者”在一个小女孩脸上猛扇巴掌,冲她体内的恶灵喊叫着,命令它从她的身体中离开;当时那情景令我瞠目结舌。我想,她的疟疾寄生虫大概不会真的被这个巫医的行为撼动吧。
将疾病污名化是一件古已有之的事;它的具体形式随时代演变,为的是一直能够把“污染者”锁在他们该待的一亩三分地里;但这一传统与习惯并不是完全不可祛除的。它是从恐惧中孕育而生的,或许我们也不该要求人类在还未战胜恐惧时非要先推翻这个旧习。然而我们该认清的是,我们害怕的事物中包括了那些携带着不可被检测出、亦无传染性的病毒的人们,他们是完全无害的。范围过宽、过于严苛的HIV法律就像文化遗产一般,也好似护身符和巫毒娃娃。
罗马诗人卢克莱修在《物性论》中写道,“这份惊吓与恐惧,这神智的黑夜,无法被太阳的光芒、抑或是白天光亮的长矛驱除,战胜它的只能是自然与她的法则。”
加州于2017年对HIV相关法律做了积极的修正:“在明知道风险的情况下,将他人暴露在HIV的危险中”现在将只被认定为轻罪,而相应的监禁判决则从数年缩短为六个月。如今,暴露HIV危险给他人这一罪名,已与暴露其他可传播疾病的风险被同等量刑。伊利诺伊州和爱荷华州都已采用更轻的惩罚性法条。甚至白俄罗斯也宣布将修订第157项法条,并且将重新审理一类案件,这类案件中HIV的女性携带者是被起诉的对象,而她们的伴侣事实上是早已知道被传染的风险的。HIV相关的许多法律是有失考虑的。但也许更为糟糕的是,针对HIV病人的判罪使得人们更愿意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保持缄默,甚至让有些人根本不愿去做疾病的检测:假如你根本不知道你携带病毒,那就没人能就“未告知”起诉你。
我并不是觉得,一个跟自己的前任讲出“毁灭吧!你已经传上了”这样的话的男人应该被脱罪。但我希望,人们至少应该证明这样的人是在故意制造危险;只要能证明这一点,那么他自当被起诉。如果事实并非这种情况,那么已经有些过时了的刑法则应追赶上科学发展的脚步;当这些刑法导致了错误的后果,我们就该大声发出抗议,就如“赛罗项目”和“HIV正义网络””这类优秀的社会活动团体一样。假如我们不这样做,而是在看到那些根本没感染任何人的病毒携带者(事实上即使他们试着去感染别人也未必能成功)锒铛入狱时,没有一点反应,那么我们也就无异于那个猛扇小女孩巴掌的巫医,而我们的法律也就无异于那名巫医的迷信把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