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性行动的兴与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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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五月,在对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提起诉讼六个月后,布鲁姆来到湾区,在“硅谷华人协会”这个小型组织的大本营发表演讲。他的此次行程完全是自费的,其间他跟此地数百名对他的诉讼策略表示出兴趣的华人展开了交流。这次演讲对后面的进程产生了巨大影响。

布鲁姆一向深信,他所做的事情正是在法律层面上强力地挑战肯定性行动;然而在来到硅谷演讲前,他还未觅得这一运动必不可少的大众力量。他说,这件事上没法依靠“美国企业研究所、哈德逊研究所和卡托研究所”这类保守派智库。那段时间,大学生公平录取协会的会员数也稳定在几千名,不再增长。而在他访问硅谷华人协会后,协会的骨干鼓励会员们广泛传播布鲁姆演讲的内容,而他们中的很多人选择了微信这一平台。据布鲁姆说,三天之内,就有超过一万五千人加入了大公会,甚至使大公会的网站都崩溃了。

正是这些主流媒体几乎留意不到的事件,慢慢重塑了华裔移民对于肯定性行动的理解。事态的发展正如包括加州大学河滨分校的卡特里克·拉马克里施南,和马里兰大学的詹内尔·王在内的学者所指出的:尽管美国亚裔作为一个总体一直以来对肯定性行动表示支持,但从2012年以来,华裔的这一分支对其支持显著下降。詹内尔·王相信,华裔态度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与微信上面“信息与虚假信息的传播”相关。尽管也有些自由派的微信公众号(比如“华裔美国人”)萌生出来,试图回击保守派公众号的言论,但他们的声音太小了,迅速被淹没。

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研究高等教育的助理教授潘爱欣在2016年采访了三十六名对肯定性行动持不同看法的亚裔美国人。她不无意外地发现,他们中有三十个人(他们有支持,也有反对肯定性行动的)都没法确切讲出肯定性行动到底包括什么。潘爱欣对我说,“直白一点讲,总体而言公众根本不了解高校录取是怎么进行的”。当问起这些受访者,他们认为像哈佛这类学府最理想的招生方式是什么时,三十三个人都表示应当“采取一种将种族考虑在内的,全面的评估方式,而这正是高校现在正在做的事。”潘爱欣曾在加州大学系统从事申请材料评估员的工作,在她眼里,哈佛大学的录取考量是十分全面的,每一位申请者的材料都需要数位工作人员细读和评估,并由四十人组成的录取小组进行投票。

“在这件事上,让我最忧心的是那些自认为站在肯定性行动这一边的所谓支持者,”潘爱欣说。那些反对肯定性行动的人士已经彻底地左右了相关辩论的话语权,以至于另一边的支持者也常常下意识地使用并且固化了一种扭曲了现实的叙事,譬如重复反对者关于哈佛大学刻意低估了亚裔学生“个人”这一项分数的说法,而并没清楚地意识到,校方的“个人”这一大项里面其实是有极高的复杂性的。“事实上,他们很多时候像鹦鹉学舌一样重述爱德华·布鲁姆的观点,这简直要把我逼疯了”,潘爱欣这样说道。

文森特·潘是“肯定性行动华人支援者”组织的发起者之一。他向我提到,在公平雇佣机会、或是聘用更多亚裔的法官和学校教职人员这类事务上讨论肯定性行动时,大多数人们都会非常支持。他说,令他十分懊恼的是,对肯定性行动的讨论却越来越局限于少数几所精英学校上。他特别向我指出,在旧金山的社区大学就读的美国亚裔,要比所有常春藤学校加起来还多。

尽管哈佛的录取程序会吸引报章头条,但美国的亚裔群体在教育、就业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收获更加公平的对待,绝不逊于其他族裔团体。并且,目前对这一话题的热烈讨论也并未展现整个亚裔族群的全貌。研究人员认为,一些对“现有数据进行细分”的努力,特别是把“亚裔”这一大群体细分为更细致、更有描述性的小族群,将使得人们能够更多注意到诸如南亚裔的那些贫困、或是弱势的群体。

我第一次跟布鲁姆交谈时,我刚刚做过自我介绍他便打断了我,让我再讲一遍自己的名字。他说他想确认能念对我的名字。“过去三四年中我做过不少练习”,他说。不管是长相还是声音,布鲁姆都很像是体育专栏作家史基浦·贝里斯,瘦长的脸型,深邃的眼睛,眉头微皱,只是比后者看起来更温和友善些。当他1992年还住在休斯顿的时候,布鲁姆曾参加共和党的众议员竞选。就在他为此四处游说拉票的过程中,他发现选区是以一种使黑人选票势力加强的方式划分的。布鲁姆最终没有赢得选战。当时,他认定这种“种族杰利蝾螈”的做法已经违反了1965年的选举法案(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因此他联合几位同来自德克萨斯州的原告一起将德州告上法庭。这个被称为布什诉维拉(Bush v. Vera)的案件最终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而在1997年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认为德州的选区划分违宪。自那时起,布鲁姆就以联合数位原告共同采取新型诉讼手段而闻名。用他自己的说法,他就是一个“牵线人”。

布鲁姆很清楚,在很多人眼中他已被塑造成一个恶人的形象。他跟我说,他有意将这些案件中的原告身份对公众保密,就是希望此举能放开大家对事件讨论的束缚,尤其是让人们能够真正关注到肯定性行动和针对亚裔歧视的问题本身。然而他还是没有逃开成为聚光灯下焦点的命运。在庭审前向法院递交的材料中,布鲁姆揭露了哈佛大学未公之于众的录取程序中的一些内幕。而在另一边,某个专门报道对学校有利消息的网站特别点名抨击布鲁姆。哈佛大学的发言人蕾切尔·达恩重申了校方立场,表示“爱德华·布鲁姆的诉讼完全是带有政治意图的”。她尤其和我说道,可能受到威胁的不仅仅是学校的录取政策,更重要的是,哈佛大学对其办学宗旨的追求——“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公民及公民领袖,创造一个多样化的生存空间”——也同样在受到威胁。

布鲁姆很相信他的法律团队已经准备了一份论证十分有力的材料。这份材料的开篇概要中引用了二三十年代高等院校针对犹太人的限额,他提起这一段时不禁轻声笑说,这有点像“米切纳的小说”。“整个美国都是站在我们一边的,”布鲁姆告诉我,根据2016年阿比盖尔·费舍尔案件后盖洛普民调显示,三分之二的美国人都不同意最高法院给出的裁决。“很遗憾,在这件事上法院总是在和人们对着干。”他又提到同性恋婚姻这个议题作为对比,“我们国家里的人说,‘你看,我就认识一对男同性恋人。我还认识一对女同性恋人。我挺喜欢他们的。我跟他们一块吃过晚饭,他们也上我家来过。大家都挺喜欢他们。要是他们想结婚的话,就让他们结去好了!’那一刻,人们在这件事上被触动了。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绝不是法院将大家引导到那一步的,恰恰相反,是美国民众引导了法院给出那样的裁决。这正是我们正在推进的运动想要达成的事。”

布鲁姆将哈佛大学一案看作回归“民权运动根本初衷”的一次努力。“时日越久,我们的国家在此事上就会越两极分化。所以我们想阻止正在发生的这些事情,好让人们回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民权运动的初心。”赵宇空也同样地使用了民权运动的传统话语,他说肯定性行动是“有违马丁·路德·金博士当年的著名言论的:‘我希望有一天,我的孩子被别人评判的时候,不是以肤色为标准,而是看他们人性的内容物。’”

法学教授兰代尔·肯尼迪表示,事实上他觉得这项对法律的挑战早就该有美国亚裔参与了。在早期包括巴克案的一些逆向歧视案件中,肯尼迪说“很多民众心里的想法都是,老天,这太诡异了。美国是白人至上的……这怎么一下子白人成了种族压迫的受害者?但现在我们有了‘有色人种’的受害者。在公众舆论中,推出有色人种的受害者无疑是更加说得通的,而且这也是种十分有效的战略。”

 

肯定性行动的兴与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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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性行动之初,种族只有黑与白的二元之分。文森特·潘是“华人支持肯定性行动”(Chinese for Affirmative Action)这一大本营在旧金山的社会组织的领导者之一,他告诉我说,“亚裔美国人在主流渠道从来都没机会展现出一种复杂的形象”。学业上的拔群就是普罗大众对亚裔美国人的认识了。《新闻周刊》在1971年的一篇文章中盛赞亚裔“比白人还更白人”。这种对“模范少数族裔”的比喻已经成为亚裔无法摆脱的刻板印象:这是一个辛勤工作而鲜少抱怨的人群。麦克·王的体会是,亚裔不再害怕撞翻承载自己的小船,不再接受不令人十分满意的局面,还是十分最近的事情。

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我同《世界日报》的编辑经理乔·魏在曼哈顿中国城的一间餐厅会面;这是一家在纽约、旧金山和洛杉矶都设有办公处的华文媒体。乔·魏长着一副宽脸盘,声音很温润却是有力。他已在《世界日报》做了二十六年的记者和编辑。对于华人新移民来说,《世》提供了生活中需要的关键信息:从投票、垃圾收集,到公民权利。“我们的使命是帮他们成为这里的公民,”从台湾出生长大的乔·魏告诉我,“我们就好像一部活着的百科字典在辅助他们。”

“我们从这里开始讲起吧,”他边说边展开一张纸巾,用钢笔画下一条水平线。他开始跟我回顾起华人在美国的历史,这一切是从十九世纪中期的西部大开荒和淘金热开始的,那时涌入的多是来提供廉价契约劳动力的穷苦中国人,就是他们建立起了这些“中国城”。乔·魏在时间线上标出了一个点:诞生于仇外情绪的1882年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 of 1882),在往后的六十年间几乎终结了华人的移民。之后,与冷战同一个时间段里,在时间线上出现了另一个节点:六十年代,美国开始从台湾和香港等地招收学业优异的学生,尤其是在科学和数学等科目。乔·魏所讲述的正是我父母那个群体,他们在七十年代早期来美念研究生。顺理成章地,我从其中长大的那类社区会被认为是模范少数族裔:那一群人是被挑选来到美国,过一种可说十分平静的中产阶级生活的。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重新界定了美国少数族裔的权利,而之后的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中对于技术型人才予以特殊考量,这就吸引了亚洲的许多科学和工程学方向的年轻学生,使得少数族裔人口的构成得以重新洗牌。

是那一次次的危机时刻提醒了亚裔社群中数量众多而彼此迥异的人们,是时候突破阶级、国籍与居住地的不同,团结起来le 。乔·魏又在纸上1982年的位置画了一个点:这一年,年轻的华裔美国人文森特·陈(Vincent Chin)在底特律市郊被两个白人殴打致死。他们对杀人表示认罪,而他们获得的,是三年的保释期和数额并不巨大的罚金。这一过分宽松的判决激起了人们的愤怒,在全国范围内,亚裔开始组织集会,正是此事成为了亚裔美国人参政的转捩点。

来到九十年代,乔·魏垂直划下了一条重重的线。1989年天安门事件后,美国开始大量接收中国大陆来的移民。1992年的《中国学生保护法案》(Chinese Student Protection Act of 1992)给将近五万五千名中国人发了绿卡。华人的涌入在千禧年加快了速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危机让人们更多地想要进行海外投资。截止到2016年,据估算美国有两千一百四十万亚裔,其中四百九十万是华裔。乔·魏向我说道,比较近期来到美国的移民中有许多是工程师和高科技行业的从业者,他们握有足够的资源可以到美后直接搬到郊区居住。他们是在中国处在上升期时来到这里的。“他们并不了解排华的那段历史,”乔·魏说,“他们都不知道文森特·陈是谁。”

这些移民中很多人都使用微信,这是2011年产自中国的一个集短信与微博于一体的手机应用。很快地,微信便成为中国人与数字世界交流的主要渠道。“你在北京机场关掉微信;到纽约机场时候再打开,一切都能接上,”乔·魏说,“因为所有东西都在微信上面,所以你实际上从来也不会离开中国。”过去几年中,许多学者都对微信上面的不实信息越来越多担忧,要知道,这可是一个有十亿用户的平台。南加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博士生张弛(音译),和我说起微信上各种假新闻:穆斯林恐怖主义、法律真空的庇护城市、污染血源的邪恶计划等等,这些内容的创作者都是想要在中国移民中制造耸动与恐慌。

2013年十月,“吉米·坎摩尔直播秀”播出了一个很短的片段,却极其意外地成为了地缘政治上的一个转折点。节目中,吉米就美国几个最瞩目的问题向一群小朋友征集方案。当说到美国欠中国许多国债的时候,他问孩子们该怎么办才好。一个六岁小孩说,我们该把中国人杀光。吉米没责骂他,而是选择用晚间脱口秀主持人惯常使用的手段:露出了意味深长的一丝微笑。这段视频在中文媒体上火速传播,尤其是一个被删节跟翻译过的版本,将吉米展现成一个鼓动对中国人进行种族灭绝行动的形象。《世界日报》也报导了此事,吉米随后公开道歉。最终白宫都不得不对此事发表评论,称节目中的言论“并不反映美国主流对于中国的态度”。文森特·谢受这一事件的影响,在微信上面成立了一个名为“人权”的公众号。他告诉我,吉米是否真在开玩笑并不是事情的关键所在。“他敢在这件事上开黑人和犹太人的玩笑么?”,他用中文向我问道。

在中国的移民特别是第一代移民间,吉米秀的片段成为了一个更大趋势的缩影:这个国家里的自由派,根本就没把亚裔美国人当一回事。张弛说,“他们感觉,华裔在左翼的政治计划中完全是被作为牺牲品了,为了达到所谓的‘平等’,他们就这样用来平衡掉其他的少数族裔。”

转过年来,加州参议院通过了第五号加州宪法修正案(SCA-5),该法案将推翻209法案,也就是恢复在学校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的做法。加州民调显示人们对这一修正案还是多呈肯定态度。2012年曾有一份问卷,结果显示亚裔美国人中七成五是支持肯定性行动的。然而在两年后的这一关头,一向不参与政治的亚裔,开始组织各种活动反对这一被有些人称为“第五号肤色法案”的修正案。在南亚的一家受众主要为工薪阶层的网站上,某个帖子将其称为“加州历史上最有种族歧视色彩的法案”。而活动最为活跃的,还是美国的华裔,他们普遍使用微信作为组织工具。对许多并没听说过微信,或是吉米秀事件的美国立法者来说,华裔对第五号修正案的激烈反对多少显得让人意外——华裔对许多竞选事件的组织都不再美国主流媒体的掌控之中。社会活动人士寄出的信件轰炸了政客们的办公室,并且他们发起抗议活动,高声宣传他们作为一个被忽视的少数族裔经历了多少生活艰辛。2014年三月,第五号修正案被正式撤回。

生活在佛罗里达州的赵宇空(音译)就是这些社会活动人士中的一名。他1992年来到美国后,攻读城市事务与商业方向的研究生,之后顺利地拿到工作机会,获得签证和公民身份,也组建了家庭。他在西门子公司慢慢做到管理层。2007年环球金融危机中,赵宇空注意到中国家庭大多都没有像许多美国人那样失掉自己的住房,于是他开始研究亚裔和其他族裔间的文化差异,并于2013年自费出版了一本以此为题材的书。吉米秀事件后,赵宇空更多地参与到社会活动中来。他了解到第五号修正案的情况,并在《世界日报》撰文对其进行驳斥。在下一年中,他成立了名为“美国亚裔教育联盟”(Asian American Coalition for Education)的组织;很快地,这个大环境也影响到了他自己的家庭。他告诉我,他的儿子就是这种歧视的受害者:尽管成绩拔尖,他仍未被最“顶尖”的高校录取:“他有个拉美裔的同班同学,那个女生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录取了,而我儿子收到的是拒信。”

通过一位华裔记者,赵宇空结识了爱德华·布鲁姆。“我留意到一件事是,当一个黑人小孩被警察欺侮,许多美国黑人社会组织都会在他身后声援,”赵宇空说道,“但亚裔小孩被歧视时,却没有组织能够站出来。”布鲁姆这样的保守派活动家从事的工作,给赵宇空和与他相类的人们提供了一种行动框架。“在美国高校以种族为基准进行招生的政策中,亚裔是最受伤害的族群,”赵宇空说,“我们得让美国社会都看到我们在经受什么。”

赵宇空很肯定地告诉我,他们绝不是布鲁姆操纵的“工具”。“正好相反,对哈佛大学的投诉正是植根于反对第五号修正案的努力中的。”2016年,赵宇空召集了超过六十家美国亚裔宣传组织联合向司法部和教育部提起针对哈佛大学歧视行为的控诉。(教育部并未理会这些控诉,但司法部于2017年展开调查。当年九月份,司法部又追加了对耶鲁大学招生政策的相似调查。)

尽管乔·魏总体而言支持赵宇空这些活动人士从事的工作,但他仍对这些努力可能带来的结果有着些许隐忧。他认为这些新移民们不一定真正了解“亚裔挣扎的历史”,也不懂得让学校保持多样性而不是“一水的亚洲面孔”这件事的重要性。“我心中的念头是,‘嘿,稍停一下,别那么用力地推进你们想做的事情’,”他说,“因为那可能会产生很糟糕的影响。毕竟我们是后来者,在这个国度里面,我们仍然是很新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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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性行动的兴与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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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性行动”一词从未被准确地定义。历史学家通常将这一概念追溯到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新政,新政的条款中提到,要保证公平雇佣的权利,不受“种族、肤色和信仰”的影响。这个词第一次在政策条款中出现,是1935年的全国劳工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法案赋予工人自由组成公会的权利,而免于对受到报复的恐惧。那些被调查发现歧视员工的雇主,将会被要求重新雇佣该员工,或是以“肯定性行动”的方式提供补偿。罗斯福时期的内政部长哈罗德·伊克斯(Harold Ickes)还向前迈了一步:他为公共工程管理局(Public Works Administration)规定了在项目中必须以一定比例雇佣非洲裔美国人(许多地方的官员拒绝遵守这一规定)。在四十和五十年代,一直存在一股自上而下的力量,希望建立一套公平雇佣的秩序,并且把这一秩序推进到军队和公立学校里。但政府首次特别提到种族意义上的“肯定性行动”,是1961年三月约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签署的第10925号行政命令,其中要求政府的承包商要“采取肯定性行动”来使得整个国家实现“非歧视”——选定这个词组的,是当年帮助起草这道行政命令的年轻律师小霍伯特·泰勒,他之所以选择这个词组是因为它押了头韵,要不然今天我们大家争论的话题可能就是“正面性行动”(positive action)了。

提出肯定性行动的前提条件,是对非裔美国人来说,他们在现实条件下有着与生俱来的弱势。以肯定性的原则行事,就是要承认历史上他们这一群体经历的诋毁与各种不公——这些经历直到今天都仍在定义作为黑人的人生——并且想方设法扭转未来的局面。然而,肯尼迪政府并未明确指出人们应该做出怎样具体的行动。当几年之后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在另一条行政命令中重申对于肯定性行动的坚决支持时,他仍然没做任何具体指示。不过,在1964年一月的一份备忘录中,则列举了二十五种对肯定性行动的诠释,包括取消吸烟区和餐厅的种族隔离、向大众发布公平雇佣政策等等。这里做一点小小补充:约翰逊总统在1967年对行政命令做出修改,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然而在关于肯定性行动的争论中,争取女性在教育和职场的权利多数时候都不在人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由于政府效率低下,对肯定性行动的定义更多是由司法系统来完成。1978年,美国最高法院接收了一个名为亚伦·巴克(Allen Bakke)的白人男性的案件:他本人相信,自己如果是个少数族裔的话就能被被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录取了。巴克这一关于“逆向歧视”的言论,似乎激发出了一些白人在这个人权运动的年代,心中酝酿已久的厌恶情绪。大法官路易斯·鲍威尔(Lewis Powell)是这一案件中的关键人物:他对四位大法官反对戴维斯分校为处于弱势的族裔预设录取人数的政策的观点表示附议;而另一方面,他也赞同另外四位大法官支持肯定性行动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哈佛大学的录取系统(将种族作为一个额外的考量,而不是决定的因素)表示赞赏。鲍威尔大法官并不像他的同僚一样,将肯定性行动主要看作是对历史上不公的某种补偿,而是提出了鼓励“多样性”的原则。这绝不是人权运动的初衷:非裔美国人开始出现在午餐的柜台可不是为了使伍沃斯百货顾客更加多样化。鲍威尔大法官的这种“妥协”使得肯定性行动的叙述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录取政策将不再着眼于过去,而是致力于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多样性这一原则也逐渐变得更加被“自我合理化”,而催生出了与之相关的整个咨询与辅导产业。

在七十年代中,高等教育和商业机构都在迅速扩充着他们肯定性行动的职责范围,这也获得了来自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支持。但同时,出于对逆向歧视的不满(正是这种不满促成了巴克的诉讼),反弹的种子也在人们心中萌芽。

九十年代早期,加州州立大学的人类学家格林·卡斯泰德在接受《华盛顿邮报》访问时表示,肯定性行动就好像“逆向吉姆·克劳法”。他结识了一位名叫汤姆·伍德的博士毕业生,后者宣称正是肯定性行动让他找不到教授职位。两人一同起草了加利福尼亚州209法案(Proposition 209),又称加州人权方案。该法案在教育系统中禁止了肯定性行动。美国的选民在历史上第一次在与肯定性行动相关的法律上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209法案于1996年十一月获得通过。

法案对于大学对有色人种的录取产生了立时的效果。自1995年到1998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和洛杉矶分校录取的非裔美国人减少了55%。现在洛杉矶分校做教育学教授的佩德罗·诺古埃拉,当时曾在伯克利分校担任教职。“这两所学校变得好像密西西比大学似的,绝大多数黑人学生都只是运动员,而不是去那追求学术的。”他向我这样说道。

在此后的二十年间,209法案在其他一些州(华盛顿、密歇根、内布拉斯加、亚利桑那、俄克拉荷马)也相继激起人们投票改变现状的努力;此外,肯定性行动在佛罗里达和新罕布什尔被认定为不符合法律,前者是通过行政命令,后者则是通过立法。在包括德克萨斯、加利福尼亚和佛罗里达的一些州,高校和立法者也在摸索提高种族多样性的其它方法,其中包括在录取过程中考虑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因素,以及推进一项保证每所高中的尖子生都能被公立大学录取的企划。不过,对肯定性行动的最有力维护再一次由法院作出。2003年,在涉及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格鲁特诉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和涉及密歇根大学本科录取政策的格拉兹诉布林格案(Gratz v. Bollinger)两个案件中,最高法院给出的判决都是教育机构有极为重要的理由提高学生的多样性。罗格斯大学法学院教授爱丽斯·博迪认为,那些对肯定性行动发起挑战的保守派们“一直在输掉比赛”。“你看到巴克案、格鲁特案,现在又是费舍尔案,在这前后四十年中,最高法院在这三个案子里一直都在肯定多样性的宪法价值”,她说。

这类与大学招生相关的案件,通常会占据新闻头版的位置。然而在2007年,最高法院又在社区学校家长诉西雅图第一学区的案件中做出了重要判决。此案的关键是学区在将学生们划分到不同校园的时候,在已经考虑进其他所有因素而仍无法决定时,是否能将种族作为“最终决定因素”。这一做法的理由是希望提高学生多样性,并且避免实际上形成种族隔离的学校。最高法院判决教育机构中这样的“种族平衡”是不合法的。

高院如此的反复不定,使得人们都倾向于认为,肯定性行动只是适用于范围很狭窄的一系列活动中。在肯尼迪总统出于转变美国社会面貌的希望做出宽泛要求的六十年后,我们对肯定性行动的理解,以及在法庭跟媒体上无休止的争论,却局限于学校录取这一范围相对较小的事件上。甚至肯定性行动的胜诉案例都在将可被接受的做法的圆圈不断划得更小。

对于有色人种是否符合录取条件的怀疑并非始自肯定性行动,但后者却是人们最常在公共话语之中表达这种怀疑的理由,毕竟这其中的赌注太大了。在人生中很少有其他场合那么接近于一个“零和游戏”——我们都在争抢教室里面唯一的位置。

“肯定性行动也正反映出了涵义更加广泛的某种不安与挣扎,”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兰代尔·肯尼迪向我表示,“那便是对‘美国就是属于白人的一个国家’的反抗。在对白人至上美国的反抗中,亚裔究竟是不是受益者?毫无疑问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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